據中通社電 假冒神的地上代行者,台中男子王世宏先後向12名女子騙財騙色,甚至利用擔任學校卡通漫畫社團指導老師機會,將狼爪伸向未滿16歲的女童身上。案情指,王男先後強迫12名女受害者與之發生超過830次的性關係,更自訂「二一規則」要求已工作的女受害人奉獻收入的一半予他揮霍,先後詐財超過372萬元(新台幣,下同)。
該案經過多年纏訟,10日終在台中地方法院落幕,但現年47歲的王男竟仍辯稱與女子性交是「奉神的旨意」,否則會發生星際大戰,法官痛批王男「假借宗教信仰力量,控制信眾心理,遂行私慾」,裁定王男多項強制性交、詐欺罪名成立,依「一罪一罰」原則應入獄1562年,但合併執行19年,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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