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聞速報》報道,台灣苗栗縣陳姓算命師,以拜歡喜佛為由,七年來誘騙一名婦人和兩名未成年女兒供自己洩慾。全案苗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等多項罪名,重判陳姓算命師十九年六個月的徒刑。
據了解,被告陳姓算命師在2002年認識離婚的被害婦人,當時婦人的兩名女兒年僅10歲和8歲。被告灌輸因果輪迴的觀念,並告知被害婦人,因為歡喜佛促成買賣房子,但被害人卻沒有向歡喜佛還願,因而激怒歡喜佛,必須進行性愛祭拜,才能免於禍害。
被害婦人深信不疑,9年來以每周至少一次與被告陳姓算命師發生性關係;兩名女兒因自幼被母親灌輸信奉歡喜佛及因果輪迴觀念,也只好配合,讓被告逞獸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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