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當局應聯手為漁民提供護漁服務。通過兩岸合作保釣護漁及建立海上聯合互助機制,包括交流天氣、海洋資訊,開展海上救援合作等,令兩岸合作保釣護漁制度化、常態化,不僅可對日本構成巨大反制壓力,令保釣護漁事半功倍,更可不斷積累經驗、推而廣之地運用到維護南海權益等方面,最終形成一套捍衛中華民族整體和根本利益的成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