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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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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提出的問題切中肯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0-1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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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爾 資深評論員

 梁愛詩善意批評指出,回歸後一系列涉及中央與香港關係的案件,反映香港法律界、甚至法官等都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缺乏認識。梁愛詩提出的問題和善意的批評既實事求是,又符合若法官犯錯可以批評的普世規則。香港法律界和法官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畸形現象,應該改變了。反對派喉舌和政客對梁愛詩肆意攻擊、誣衊和謾罵,正說明梁愛詩提出的問題一針見血,擊中了反對派借「維護香港法治」幌子卻破壞「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之下香港法治的要害。反對派喉舌和政客對梁愛詩的攻擊和誣衊,暴露出「去中國化」的意圖,其實質是「反回歸」、「反中央」、搞「港獨」,這嚴重危害港人福祉,結果必然是物極必反。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10月6日在出席香港專業進修學院舉辦的「一國兩制15年之回顧與前瞻」活動時,以「回歸以來的法律挑戰」為題發表演說,提出「一國」與「兩制」兩者不可缺一,而「一國」是前提,但回歸後一系列涉及中央與香港關係的案件,反映香港法律界,甚至法官等都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缺乏認識。

本港法官老虎屁股摸不得畸形現象應改變

 梁愛詩提出的問題和善意的批評實事求是,切中肯綮,引起不少正面的反應,但反對派喉舌和政客則近乎傾巢而出對梁愛詩肆意攻擊、誣衊和謾罵,正說明梁愛詩提出的問題一針見血,擊中了反對派借「維護香港法治」幌子卻破壞「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之下香港法治的要害。反對派喉舌《蘋果日報》誣衊「梁愛詩要做法院太上皇」,聲稱「梁女士的批評沒有根據,沒有理據」,反對派「四人幫」之一的李柱銘,則誣衊梁愛詩「試圖破壞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這涉及香港法律界甚至法官是不是不可以批評,是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實際上,「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法官也是人,也會犯錯誤,當然可以批評。

 關於法官可以批評的論述,最有名的莫過於曾做過英國皇家大法官的思想家培根關於水源與水流的比喻:「法官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然觸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法官不公正的裁判則毀壞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近日,英國提塞德區刑事法庭(The Teesside Crown Court)的彼得.鮑爾斯(Peter Bowers)法官在對一名盜竊犯宣判時發表評論說:「在我來看,一個人去別人的房裡偷東西需要巨大的勇氣。我是不會有這個膽量的。」英國首相卡梅倫批評這名法官說,盜賊是懦夫,而不是這名法官所稱的「勇士」。新加坡總檢察署曾針對一宗批評法官的案件作出以下聲明:「一名法官可被批評,甚至可因為錯誤詮釋法律條文或曲解事實,或作出錯誤決定或判決,而遭強力抨擊。律師、學者和一般公眾經常這麼做。」可見,梁愛詩批評香港法律界甚至法官等都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缺乏認識,既實事求是,又符合若法官有不足之處可以批評的普世規則。香港法律界甚至法官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畸形現象,應該改變了。

不顧事實信口雌黃誠信何在

 李柱銘誣衊梁愛詩「試圖破壞香港法治核心價值」,但什麼是「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包括許多元素,但尊重《基本法》與「一國兩制」才是香港法治最重要、最切實、最可貴的核心價值觀。梁愛詩以有關居港權問題的「吳嘉玲案」判決為例,指出「如果(法官)是知道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就不會犯下錯誤」。換句話說,如果法官是尊重《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就不會犯下錯誤。

 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終院指香港法院有權力宣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無效及違法的,並背離《基本法》立法原意裁定港人所有內地子女可享有居港權,結果引發了一場憲制危機和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移民湧港的人口危機。1999年6月26日人大釋法,化解了香港面臨的一場人口危機。終審法院在同年7月20日的判辭中強調,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力源自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特區法院將以人大釋法為依歸。明明終院的判辭已強調尊重中央的憲制權力,但與反對派關係密切的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在攻擊梁愛詩時閉著眼睛撒謊說:「終審法院有權裁定中央決定違法沒有錯誤,是天經地義」,如此不顧事實,信口雌黃,誠信何在?

香港任何法例都不能凌駕《基本法》

 公民黨大狀吳靄儀在攻擊梁愛詩時聲稱:「本港法官向來根據法例判案,不會考慮中央及特區的關係。」但香港的任何法例都不能凌駕《基本法》,《基本法》並非一般的普通法,而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因此對《基本法》字面含義的解釋,必須放在整個法律文本中,必須顧及《基本法》的統一性和完整性,涉及中央與香港關係的判案必須考慮中央及特區的關係。如果法官不了解與《基本法》立法原意有關的資料,缺乏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認識,只根據法例的表面字義來判案,那麼任何一個受過普通教育的人都可以當法官,社會何必賦予法官重託並給予高薪厚祿?

 梁愛詩又提到,香港回歸後因被部分人批評「破壞『一國兩制』及法治」,一直未有將回歸前適用於英女王、英國國會及港英政府的原有法律,透過法律適應化而將之轉化至包含國家領導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等中央政府代表,而只涵蓋特區政府,「當時(反對派)的批評是利用深層次矛盾、大家對共產黨的恐懼,所以很驚中央政府插手,但如果看清楚《基本法》,有些條文是賦予中央角色的,這樣切了一塊……(部分人的)其實是『去中國化、去中央化』,試圖要令香港獨立,完全不受國家約束。」

「去中國化」搞「港獨」必然物極必反

 反對派喉舌和政客對梁愛詩攻擊和誣衊,暴露出「去中國化」的意圖。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聳人聽聞稱,「本港行政和立法機關已被染紅,在中央眼中僅餘司法機關唔聽話」,他聲稱「如果連法治都失守,可能我]自己都唔會認得香港」。梁家傑預告或在下周特首答問大會上當面要求梁振英回應。梁家傑的「染紅論」,是公民黨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擋住香港赤化」謬論的重彈。

 實際上,梁家傑一貫有「去中國化」的表現。2002年12月,以公民黨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為重要成員的大律師公會,當時由公民黨現任黨魁梁家傑擔任主席,竟然提出要求特區政府「尊重在正當政治過程中推動分裂的正當性」,鼓吹「民族自決」、「高度自決」論,公然主張搞「港獨」分裂國家。2005年4月6日,梁家傑在立法會聲稱,回歸至今「見到的事實是香港只由一個英國殖民地變成一個中國殖民地」。這是赤裸裸的「去中國化」的謬論。

  梁家傑「擋住香港赤化」,實質上是「反回歸」、「反中央」、「去中國化」搞「港獨」,結果必然是物極必反。因為「去中國化」,會導致香港出現「恐共反赤」的麥卡錫式白色恐怖,出現族群分裂、社會分化的局面,出現愈來愈抗拒和疏遠內地並妖魔化兩地經濟融合的情況,最終「去中國化」會成為香港的發展瓶頸,這些都絕非港人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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