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軼瑋 北京報道)十八大召開在即,為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及宣傳環境,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簡稱新聞總署)、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中央紀委駐新聞總署紀檢組日前發出通知稱,將深化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專項行動,對涉新聞敲詐、有償新聞等違法違規活動的人員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吊銷新聞記者證,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嚴格執行採編經營分開規定
通知要求,新聞機構要切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格執行採編業務和經營業務兩分開的規定。如報刊經營部門不得介入新聞採編業務,依法開展廣告業務,廣告版面必須標注「廣告」字樣。
同時,嚴禁為經營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或所謂的「新聞採訪證」、「新聞工作證」,嚴禁派無新聞記者證人員單獨執行新聞採訪任務,以及得開辦以介紹產品和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新聞欄目,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不得以專版專刊專題等形式刊載廣告。
此外,嚴格執行記者站、網站管理規定,嚴禁將報刊所辦網站或網站地方頻道業務承包給個人、廣告公司、文化傳播公司等。
通知特別指出,從目前開始到年底要大力查辦違法違規案件。如重點查處以新聞輿論監督為名進行新聞敲詐,損害基層和群眾利益的案件;重點查處以迎接、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宣傳報道為名,強拉廣告、索要贊助、約稿收費、搞有償新聞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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