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悟—從達蘭薩拉歸來》
記者:「帶人出去」是什麼意思?
土登:就是非法帶人從邊境跑出去,我從中收錢。
記者:就是當「蛇頭」麼?
(土登垂下眼,輕輕點了點頭。)
記者:據你所知,那些跑出去的人生活情況怎麼樣?
土登:我收錢只管把他們帶出去,其他的我就不管了。但是就我所知道的,出去的人除非自己有一些本事,否則很難立足。再加上天氣炎熱,氣候不適應,如果再沒有什麼親屬在外面可以投靠的話,那可真的太難了。再說即使混好了也畢竟在別人的土地上,總不如在拉薩自在。反正我在那兒是待不住,每次把人送到那裡以後,我就回來。
記者:你認識加措嗎?
土登:加措?認識。我去年帶他進來的。
記者:你對他還有印象嗎?
土登:他嘛,個頭比我矮一些,也比較面善,看上去不像是個壞人,性格也不錯,我當時覺得他這個人比較好相處。
記者:你從哪兒帶他入境的?
土登:從尼泊爾的加德滿都,大概走了二十多天吧。
協助拍攝 私吞錢財
記者:為什麼用了那麼長時間呢?
土登:因為我們是偷渡,為了避開沿途軍警的堵截,只好繞開大道走,所以用的時間比較長。
記者:一路上這二十多天,你覺得加措怎麼樣?
土登:這個人嘛,待人很和氣,走路時總哼著歌。每當到了一個歇腳的地方,他又怪怪的,常常一個人坐在一邊發呆,抽著煙不說話,心事特別重。
記者:你知道他入境是要搞自焚麼?
土登:這個我知道。
記者:聽說你準備在加措自焚時給他拍照或攝像?
土登:是的,是「噶廈政府安全部」和「尼泊爾接待辦」讓我這麼幹的。
記者:你對加措要去自焚的事有什麼想法?
土登:說實話我也不太理解,那麼年輕,怎麼會選擇了這條路?
記者:聽說加措的攝影機和錢在你手上?
土登:攝影機還在。還有2000美元,但我已經花了。(連載60) ■作者: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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