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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台北消息:遭到「富少淫魔」李宗瑞下藥性侵的女性,目前至少已有10人出面指控,李宗瑞的行為觸犯刑法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屬於7年以上重罪,且採「一罪一罰」原則,10名被害人指控,最重可判囚70年。若是依乘機性交罪論處,也可求處50年。李宗瑞目前仍羈押在北所,但檢警局除了持續追蹤下藥性侵女性案件之外,日前法官又裁准延押2個月,目的就是追查毒品案。
除了吸毒之外,下藥迷姦的部分,李宗瑞堅稱未下藥,而且男女上床是「你情我願」。但檢方勘驗性愛影片後,發現不少女性是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遭到迷姦,但李宗瑞還說是女生「倒貼」,外傳當時主任檢察官戴東麗曾斥責他「變態」、「幼稚」,戴東麗澄清,她並未大聲斥責,她是在反駁律師,應該將心比心,不能作違心之論。
戴東麗說,李宗瑞從小被慣壞了,性觀念不正確,價值觀才會扭曲,對女性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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