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台灣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陸配4年「轉證」 修法正式通過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1-09]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在台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最短年限由6年縮減為4年。圖為早前陸配爭取權益示威遊行。資料圖片

 新華社8日電  台灣行政當局8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最短年限由6年縮減為4年,預估將涉及到20,000名大陸配偶。

 台灣行政當局這次修法將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的標準統一,避免歧視。將現行大陸配偶來台取得身份證的規定,由現行依親居留滿4年,改為依親居留滿3年,每年在台灣合法居留期間須超過183天,可申請長期居留;由長期居留到取得定居的資格,也從2年縮短為最快1年。

 依修正草案規定,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期程最短4年,最長8年,依親3年後,第4年在台居住滿335天,可取得身份證。

 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期程為4至8年,和外籍配偶標準相同。草案也增訂居留期間並計轉換的規定,以利修法前後實務啣接。

 根據台灣內政部門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累計已逾46萬人,其中大陸配偶約佔30萬人,目前已有9萬多人取得身份證。目前已在台居留4至5年,修法後將可立刻受惠的大陸配偶,粗估約有20,000人。

相關新聞
基隆警局成毒品分銷中心 (圖)
台警破即溶包販毒集團
陸配4年「轉證」 修法正式通過 (圖)
大陸視台若親人 台視大陸生意夥伴
吳敬璉:贊成兩岸共同市場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台灣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