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2日電 中國政府網12日公佈了《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通知說,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13年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
通知指出,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
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品質。
此前兩次分別為2004年和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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