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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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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速規管醫學美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1-16]     我要評論

消委會今年收到700多宗關於美容服務的投訴,當中超過140宗涉及整容注射等入侵性美容服務,較去年同期多出三成七。涉及醫療範疇的美容服務事故層出不窮,甚至危及消費者生命,反映醫學美容服務缺乏規管的嚴重性。當局必須盡快立法監管醫學美容,釐清醫學美容的範圍,為服務提供者制訂行業指引,並加強宣傳教育幫助市民免被誤導,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

近年聲稱結合醫學的美容服務在港日趨普及,此類美容往往涉及整容、注射等入侵性美容服務,及使用激光等高能量儀器,存在很高的醫療風險,操作不當輕則令消費者感染疾病、身體受苦,美容變毀容;重則如較早前有美容集團發生致命事故。

鑒於醫學美容發展迅速,但缺乏監管,市場運作混亂,市民利益毫無保障,身體健康受損害的風險高,社會要求加強監管的呼聲日益強烈,有意見認為部分風險極高的醫學美容服務,只能夠在私家醫院進行。政府必須改變美容監管滯後的局面,盡快立法對醫學美容實施嚴格的限制,為醫學美容服務提供者制訂指引,包括為「醫學美容」設下清晰的定義,將涉及入侵性美容服務納入規管之內,向業界提供清晰指引和服務要求,並對服務的場所、儀器及設備、操作人員、事故呈報等作出規管,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及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消委會提醒,有美容公司在合約單據上訂立免責條款,企圖免除造成傷害或死亡的責任,但根據法例,營商者不能利用免責條款逃避責任,提醒消費者留意,以免權益受損。如此重要的訊息,過往一直被消費者所忽略,當局應該加強消費者權益的宣傳教育,讓消費者掌握保障消費權益的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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