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為何提出GDP「翻一番」的目標?
十八大報告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目標要求中,提出「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國內生產總值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從總體上反映經濟發展程度的核心指標。十六大提出「在優化結構和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十七大根據當時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將這一指標修改為「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護環境的基礎上,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從發展情況看,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9.3%,今後9年只要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4.5%即可實現十七大提出的目標,這個速度顯然偏低。
因此,報告提出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2010年再翻一番,今後9年年均增長7%就可實現,比較符合實際,增速也與「十二五」規劃綱要一致。
十八大提出城鄉居民人均收入
「翻一番」,這個目標能實現嗎?
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提出這一新目標,體現了民生優先、惠民富民的政策取向,也順應了廣大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10年翻一番,年均需增長7.2%,考慮到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實際增長8.4%,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實際增長11.4%,今後9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實際增長7%,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6.7%,就可以實現這個目標。從近幾年發展實際看,實現這個目標是有把握的。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由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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