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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經濟年度風雲人物頒獎禮合影,湖北省政府官員請企業家前排就坐以示尊商敬商。
今年,湖北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建立「五個湖北」,「法制湖北」的建設被提出並納入其中。
日前,中共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發文表示,法治與市場經濟具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聯繫,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法治經濟。隨著全國範圍內硬環境的普遍改善,軟環境日漸成為決定地方競爭力的關鍵因素,法治環境是「關鍵的關鍵」。對投資企業而言,低價的土地和廉價的勞動力具有吸引力,但相比之下企業更為看重的是區域內是否具有能夠保障資本運營安全與效率的穩定而公平的法治環境。面對「黃金十年」的發展機遇,湖北要長期保持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在激烈的區域競爭中脫穎而出,必須更加著力於法治環境的優化,更加重視法治對經濟的重要保障和積極促進作用。
專項立法考評行政效能
針對投資環境建設,湖北進一步明確要大力規範嚴明的法制環境。《湖北省行政效能監察試行辦法》已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並選擇3個省直廳局、3個縣市、1個重點交通項目進行績效管理試點。同時選擇一批重點企業和單位建立經濟發展環境監測點,選聘一批經濟發展環境監察員,建立全省效能監察項目庫,評選表彰一批優質行政效能監察項目。
對此,湖北省省長王國生要求,在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的前提下,一切從有利於企業發展出發,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率,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強化對亂收費、濫罰款行為的制約。嚴格規範各種檢查行為,盡可能減少到企業檢查次數,為企業發展創造寬鬆條件。積極推進行政綜合執法試點,嚴肅查處隨意、多頭、重複、粗暴執法和執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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