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議員再度企圖以主要官員外訪問題作政治挑剔,指部分政治委任官員多次外訪,疏於處理香港的政務。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書面答覆有關質詢時表明,在策劃外訪計劃時,各問責官員會首先確保外訪期間預計並無重大的本地政策事宜需要處理,而政府高層在審批有關的外訪申請時,會確保外訪是有實際需要、具效益、不會影響本地需優先處理的事務,並符合香港整體、長遠利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於昨日的書面質詢中質疑某些政治委任官員自上任以來已多次外訪,可能因此疏於處理香港的政務,要求政府全面檢討政治委任官員外訪的指引,確保他們只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才進行外訪。
根據政府昨向立會提交的資料顯示,12位問責局局長在2012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有7人外訪過1次,包括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則未有外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這段期間外訪7次,為各局長外訪次數最多者,其次為衛生及福利局局長高永文5次,教育局局長吳克儉2次。
至於3名司長,林鄭月娥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同期共外訪5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次。
擬訂行程後 須提申請批核
林鄭月娥昨書面回覆詳細介紹有關安排: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政策委員會,每年均會商議來年各問責官員的外訪計劃,而在委員會同意整年計劃後,各司局長辦公室會與相關部門及駐外地經濟貿易辦事處商議個別外訪的詳細行程。在擬訂具體行程後,為確保司局長的外訪得到審慎處理,他們須提出申請,「司長的申請須由行政長官批核;而局長提出的申請,則由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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