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證監會昨發表有關銷售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的調查,藉以了解在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的12個月內,持牌法團於香港向個人投資者銷售互惠基金、公司或主權債券及其他結構性投資產品的情況。調查結果顯示,187家持牌法團曾向54,675名客戶銷售投資產品,交易總額約5,840億元,顯示投資產品市場活躍。這些公司包括投資顧問、資產管理公司、經紀行及國際金融集團。
一年交易額達5840億
首十家公司的投資產品交易額佔交易總額的82%,成為主要發行商,172家公司的交易額佔總額少於1%,顯示市場由少數公司主導。大部分結構性投資產品均由國際金融集團銷售,其他公司則銷售單位信託、互惠基金與其他集體投資計劃及定息產品。該5,840億元的投資產品中,結構性投資產品約佔交易總額的56%,而單位信託或互惠基金佔總額21%,定息產品佔17%。
5%公司佔總銷售額82%
證監會進行這項調查的目的是了解市場整體結構,並識別不同類型的持牌法團所銷售的主要投資產品類別,而所收集的資料可協助證監會監察持牌法團的銷售手法。今次的調查共有1,380家持牌法團參與,回應率為97%,同樣銷售這類產品的銀行則沒有納入調查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