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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本港有小童上街爭取更多法律保護。資料圖片
——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今日香港+現代中國+全球化
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係所組成的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對社會整合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特別地,家庭具有養育兒童、照顧老人並對其成員提供經濟資助和關愛等功能。但在現代社會,我們看到的無數悲慘案例卻發生在家庭中。近期香港有母親因長期用稀釋的奶粉餵養兒子,導致男嬰長期營養不良而活活被餓死的悲劇;今年9月,日本愛知縣也發生駭人聽聞的虐待事件,一名4歲女童被父母殘忍地虐待致死,當時體重只有8公斤。 ■胡潔人 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作者簡介 胡潔人博士
現任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學部講師。2009年獲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糾紛解決研究中心成員、中國奧斯特羅姆協會(Ostrom Society)會員、香港作家協會會員。發表中英文論文數篇。
新聞背景:體罰當家事 忽略嚴重性
有調查顯示,內地約有四成兒童曾受到不同形式的虐待,甚至有4.4%受過多種嚴重虐待,而虐待的場所更多發生在本該給予孩子愛的家庭,特別是在夫妻關係惡劣的家庭中。
不准吃飯 打腫鼻臉
2008年,西安一家兒童防虐救助機構曾聯合西安交通大學,對該市300名小學生進行調查,結果顯示,60.14%孩子曾被父母打罵、罰站,不許吃飯或睡覺等;6.52%反映曾被家長很重地打到鼻青臉腫;49.64%表示被家長輕微地打;情感虐待的「冷暴力」的家庭比例達到28%。由此反映,兒童受到來自家庭的暴力和虐待已成為社會需要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特別要從法律上和政策上採取措施,防止更多兒童受害,保護兒童的個人權利,為他們營造一個美好健康的成長環境。
香港社會福利署對「支援虐兒、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及性暴力受害人服務」的最新統計結果顯示,2012年1月至6月,本港共有465宗虐待兒童的案例,超過半數(51%)採取的虐待形式是「身體虐待」。更值得引起警惕的是,發生家庭暴力的事件中,施虐者與受害人的關係最多的是「父/母」,佔總數的56%。這個驚人的結果說明當前諸多父母在對未成年子女進行侵害的同時,根本沒有重視其行為的嚴重性,甚至很多家長認為這是自己的「家事」,對兒童進行責罵、鞭打以及體罰等行為不屬於虐待。(基礎級)
小知識:虐待兒童
虐待兒童(Child Abuse)一般意指任何危害或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虐待兒童並不限於發生在子女與父母/監護人之間,任何受委託照顧及管教兒童的人士,如託管人、親戚、教師等,都可能是施虐者。而施虐形式包括身體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主要指因忽視兒童需求而導致其陷於危險的處境)、精神虐待等。當前內地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但大多起不到實際效果。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藝軍認為,從虐童行為本身的內涵而言,它其實包括所有對未成年人的侵害,不止是「對兒童進行肢體傷害」那麼簡單。《未成年人保護法》裡有類似規定,但缺乏一套可落實的司法程序。他認為:「兒童是沒有社會化的群體,依賴性非常強,一旦受害,沒有獨立表達訴求的能力。兒童有甚麼樣的訴求,向誰起訴,誰來控訴,誰來負責,都沒有相關規定,因此虐童入刑勢在必行。」
血腥案頻生 內地學者倡列刑罪
當前有內地法律學家提倡將虐兒罪列入刑法的建議,反映的是內地社會背後對兒童權利欠缺保障,大眾缺乏對兒童施虐的嚴重性的認識。中國儒家提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在當前的運用看到父母在實施上是只對他人、不對自己,加上法制觀念的欠缺,才會導致野蠻、血腥的惡性案件頻生,因此,建立預防機制和對家長進行教育的措施亟待建立和實施。
雖然諸多家長在打罵子女的同時,沒有意識到對他們的不良影響。事實上,早期兒童在身心尚未健全的時期,若長期受到來自父母親人的責罵甚至虐待,對其的不良影響將是終身的。特別是精神傷害比身體的傷害更會產生長久的不良影響。
讀書少 VS 期望大
至於父母打罵甚至體罰子女的原因,主要與以下幾項因素有關:
1. 教育程度較低:自身人格發展存在缺陷,以及父母太年輕不成熟,或有抽煙、酗酒、吸毒等惡習;
2. 子女眾多:如在孩子太多的大家庭裡,父母可能會對每個孩子照顧不周,也沒有像獨生子女家庭那樣寵愛自己的孩子,加上夫妻婚姻不和諧等因素會導致對孩子採取暴力。
3. 居住環境惡劣:若在城中村等貧困區域,缺乏開放的鄰里環境和健康的社區交流,沒有社區服務機構等也會導致虐待兒童的發生;
4. 父母要求過高:在香港、上海等較發達的地區,受到教育環境和社會競爭的影響,父母對子女有很高的期望和要求,這種態度也會滲入對兒童的教養態度中,出現如「虎爸、虎媽」的父母。
語言能力遲滯 不懂表達痛苦
但不論是何種原因,家庭暴力和對兒童虐待最明顯會阻礙兒童認知的發展,長期受到不良對待的子女發育會遲緩、語言能力等也會遲滯,他們的學業也通常都表現失常。
其次,受虐兒童在情緒表達上會過於敏感和不懂對痛苦的表達,大多會導致日後產生偏激和極端行為。
第三,受虐待孩子也會在同伴關係和社會行為上出現問題。被忽視和虐待的經歷會令兒童在同伴交往中表現出更多的敵意、攻擊性和退縮行為,難以與其他正常兒童進行團隊合作,也會表現出消極的社會交往態度。
當然,受到虐待所帶來的不良影響並非是完全不能改變的,通過後天的關愛和教育,可逐漸改善兒童的心理問題。但始終防範勝於治療,對社會和政府來說,更重要的是採取積極措施,減少和防止虐待兒童事件的出現。(摘星級)
公眾教育勝法律制裁
內地極少社會機構可提供對兒童受虐的輔導和資助,其中陝西省西安市的「博愛兒童虐待預防救助中心」是非營利的公益性組織,在2006年經陝西省民政廳批准成立,隸屬陝西省紅十字會。該中心專門為受虐兒童提供免費診斷、治療,還進行兒童虐待的預防、調查研究、宣傳教育、師資培訓等工作。
內地多處行政拘留
面對當前的問題,專家學者更多呼籲將「虐待兒童」列入刑法。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姚建龍等專家說,目前內地的刑法中沒有獨立的虐待兒童罪的罪名,按照現行刑法將很難追究大多數虐童者的刑事責任,即使這種虐待兒童行為的性質惡劣。據了解,過去在類似案件中,司法機關經常用行政處罰來代替刑法罪名。如在10月發生在山西太原的幼師虐童事件中,扇孩子數十下耳光的女教師被處以的是15天行政拘留。
港社署設小組 推廣「抗暴」資訊
在香港,社會福利署在2002年已成立工作小組,就家庭暴力問題包括虐待兒童問題,制訂全面的宣傳策略,並透過不同的媒介,推廣「凝聚家庭 齊抗暴力」的資訊。特別地,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營辦「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可令有需要家庭尋求說明和諮詢,包括提供輔導熱線、危機處理及短暫住宿等服務。對一些弱勢群體,政府也專門撥款予非政府機構營辦5間單親中心,因應新來港人士及單親家庭的情緒和社會需要,提供專門服務,擴闊他們的支援網絡,從而減低產生家庭問題的機會。
總之,要預防家庭暴力對兒童的侵犯,宣傳及公眾教育比強硬的採取法律手段更重要。家庭根植於社區,政府應支持更多社會工作者和非政府組織進入社區,透過家庭生活教育來加強家庭面對不同階段的能力,並強化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有效的家庭教育服務,特別是理解子女的心理以及作為父母應有的正確的教育觀念,可以及早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進階級)
1. 根據上文,描述內地和香港的虐兒現況。
2. 根據上文,分別指出內地和香港的虐兒個案成因。
3. 你同意「受虐兒童的身心會受到終身影響」這個說法嗎?試舉例加以說明。
4. 你在多大程度上認同「公眾教育比法律制裁更能有效減少虐兒案件」這個說法?解釋你的答案。
5. 父母、政府和社會機構可分別做些甚麼來減少虐兒案件?試各舉1項加以分析。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延伸閱讀:
1.余漢儀:《兒童虐待:現象檢視與問題反思》,巨流圖書公司,2005年。
2.防止虐待兒童會有限公司編:《童心看世界,暴力零容忍:由停止體罰開始》,家長教育訓練手冊,2007年。
3.《虐兒案受害者 升小生最多》,香港《文匯報》,2012-11-16,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1/16/HK1211160023.htm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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