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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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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難取締 關鍵保安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08]     我要評論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商討政府長遠如何解決劏房問題,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指出,社會有意見認為劏房有存在價值,政府會優先處理有安全問題的劏房,但不會全面取締。邱誠武的意見招致一些議員的批評。事實上,取締劏房,說易行難。因為劏房仍是不少基層市民節省租金的住屋選擇,短期內難以全面取締。這種局面在較長時期內難以改變。較為現實的做法是針對一些劏房存在違規改建、火災隱患等問題,加強監管,確保安全。長遠而言,政府應加快公屋供應進度,滿足基層市民對廉租房屋的需求。

本港私樓租金高昂,佔許多基層家庭入息一半以上,成為基層市民難以承受的重擔。目前公屋申請輪候數目已超過20萬,不少正在輪候公屋或未符合上樓資格的市民,只能蝸居面積狹小的劏房,估計現時約有28萬戶家庭居於劏房中。在基層市民的需求支持下,劏房在未來一段時期仍會存在,短期內難以一刀切全面取締。

由於劏房涉及複雜的樓宇安全改建程式,確保劏房符合防火和結構等改建要求,是保障市民安全的關鍵。現時本港劏房單位多設於樓齡30年以上的私人樓宇中,部分樓宇日久失修,劏房業主擅自改變樓宇用途,未有向屋宇署申請,跟從指引處理劏房設施,以致出現主力牆被拆卸或地台升高等觸及樓宇結構的問題,亦涉及光線不足、通風欠佳、天花牆壁滲水、電線和電表胡亂接駁等意外風險,排水系統、電力系統亦往往超出原單位的使用安全系數,單位分隔房間後,人流增多卻通道狹窄,防火設備不全,衍生火災隱患。違例改建劏房違反大廈公契要求,亦不符合法例及相關工作守則。政府應加強監管現有劏房情況,將安全要求規範化,要求業主嚴格遵守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同時應加強巡查和執法,突擊檢查劏房安全隱患,防患未然。此外,政府亦應承擔提供短期住屋的角色,在劏房以外,可提供更多符合防火和樓宇安全規範的過渡性房屋,供市民申請居住。

長遠而言,政府應透過增加公屋供應,逐步取締居住條件欠佳的劏房單位。加快興建公屋協助基層市民改善生活,已是社會共識。現時公屋建屋目標為年建1.5萬個,政府加快公屋興建進度,可早日緩解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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