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同盟由來已久,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資料顯示,1960年,日本和美國在華盛頓簽署新版《日美安保條約》,奠定日美同盟基石。此後,日美安保體制幾經演化,日美同盟維繫至今。
日美同盟是以日美安保體制為核心的,而其中不得不提到的就是《日美防衛合作指針》。1997年,日美兩國有關部門完成了對18年前制定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的修改,公佈了「新指針」,兩國將在「日本周邊地區」發生不測事態時加強防衛合作,通過法案落實「新指針」所規定的具體內容。
根據相關指針,如日本周邊地區發生武裝衝突,日本自衛隊就可以配合美軍作戰,向美軍提供除作戰現場之外的一切支援;自衛隊的艦艇和戰機可以自由派出日本,「救護」和「尋找」在國外的日本人,救護美軍傷員並尋找美軍失散人員;日本政府也能夠要求地方政府和企業向美軍提供各種後方援助。
外界普遍認為,日本作為中國地緣鄰國的右傾化,以及美國在亞太地區的巨大勢力存在,使日美同盟在21世紀初期成為影響中國周邊安全的最大外部因素。 ■葛沖、邢麗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