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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國腳古雅莎(右)在倫奧預選賽為國上陣。資料圖片
中國足協於2011年推出《國家隊運動員受傷經濟補償暫行辦法》至今,已有十名球員受惠,涉及金額達60.5萬元(人民幣,下同);雖然補償金額並不足以解決國腳們的後顧之憂,但對因傷缺少經濟來源的球員來講,仍能算是一種慰藉。
據《京華時報》報道,受惠球員包括國青隊門將張振強、女足國腳古雅莎、男足國腳曾誠等多名在為國家隊比賽時受傷的球員。
張振強是原國青隊隊長,在參加2011年濰坊盃時肩部受傷。同年9月參加中日韓三國交流邀請賽時,張振強傷勢加重,被診斷為肩部韌帶撕裂。2011年10月20日,張振強在北京接受手術,隨後進行為期4個多月的康復,直至去年7月才徹底復原。
雖然足協支付張振強的醫療、康復費用,不過,受傷後的一年多時間一直無法參加俱樂部包括中超、足協盃等比賽,個人也蒙受了經濟損失。
根據足協2011年推出的《國家隊運動員受傷經濟補償暫行辦法》,國青隊員因為參加國家隊比賽受傷後,補貼標準是一個月5000元,最高上限12個月。也就是說足協共補貼張振強6萬元。「確實覺得心裡很踏實,以後也會在比賽中拚盡全力,」張振強說。
尋求社會力量支持
同樣根據《國家隊運動員受傷經濟補償暫行辦法》,女足國腳受傷後的補償標準為每月1.5萬元,補償期限為其所在俱樂部或者地方隊確認其受傷之日起,至傷癒後第一次上場為止。補償限額最高為每人18萬元,這一標準同樣適用於國奧球員。男足國家隊隊員的補償標準則是按照缺席聯賽數量計,平均一個月補償3萬元左右。此前已經享受補貼的古雅莎表示「心裡有著落了」。
足協權威人士稱:「這個政策極大地解除了運動員為國參賽的後顧之憂。尤其是女足、男足青年隊平時收入就很微薄,受傷後身心俱疲,這筆補償金最起碼可以讓運動員安心養傷。」
「目前這個補償辦法還不完善,需要借鑒其他國家的方法,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運動員的權益。」該人士強調:「我們更應該做好運動員受傷的善後工作,鼓勵他們在國字號成績整體低迷的時候在場上奮勇拚搏。」不過該人士還強調,保障國家隊隊員利益僅靠足協不行,還要尋求社會力量的支持。■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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