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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報道:山西省紀委13日表示,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長李亞力因子犯下瀆職錯誤,並發現其違反廉潔及組織人事紀律錯誤,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建議撤銷公職。
2012年10月,網曝李亞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酒駕並毆打交警,李亞力在處理其子違章駕車並妨礙交警執行公務過程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涉嫌刪除執法記錄儀裡的內容等,其行為已構成瀆職錯誤。
網曝其子涉醉駕毆警
2012年12月6日,李亞力被「雙規」之後,有媒體曝出「李亞力父子被指一年內賣官上百人,一個派出所所長職位『優惠價』達百萬」的消息。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表示,此次調查,還發現李亞力有違反廉潔自律錯誤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
對於此事件中涉及的其他違紀人員,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稱,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太原市有關部門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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