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李叢書 廣州報道)繼去年8月宣佈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因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後,15日,廣東省紀委再通報稱,經調查,陳增新受賄數額巨大,決定給予陳增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陳增新在擔任陸豐市委書記、汕尾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嚴重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受禮金。
廣東省紀委表示,陳增新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增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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