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Master of Laws in Arbi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LLMArbDR
仲裁及爭議解決學法學碩士課程創立於1991年,為亞洲首個仲裁及爭議解決學碩士課程,旨在提高學員對仲裁及爭議解決法律理論、實踐及道德三方面的理解和認識,並提升相關的學術研究及專業技術。課程設有全港首個及唯一經「特許仲裁學會」(CIArb)認證的Module 4 - Award Writing(LW6409B)— 高級仲裁裁決寫作科目。
學員成功修畢課程並符合特定要求後,即可申請本地及海外專業認證資格,包括:特許仲裁學會會員(MCIArb)或資深會員(FCIArb)、香港仲裁司學會資深會員(FHKIArb)、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認可一般調解員(須達到該中心調解員認可委員會指定第二及第三階段的要求)、香港律師會授予的CPD積分等。本課程亦為持續進修基金(CEF)認可課程之一。
本課程在仲裁及爭議解決學領域具有領導地位,並由富有經驗及具專業資格之人士教授。課程採用混合制修讀方式,學員可自行選擇修讀學分,最快可於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課程主任揚帆博士表示,本課程學員多為專業人士如律師、大律師、會計師、工程師,以及來自銀行金融界、建築業等專才,所以在課堂討論及分析個案時,來自不同背景的學員們可以互相交流及分享經驗,擴闊視野。本課程得到本地及海外的專業機構廣泛認可,對學員日後的專業發展大有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