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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製藥集團及其旗下的維爾康製藥有限公司遭美法院開出10億元的罰單。圖為其生產車間一隅。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榮娣、何凡 綜合報道)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昨日在北京回應美國聯邦法院對中國企業涉美維生素C反壟斷案件的審理結果,稱其「不公平和不恰當」。
在當日的商務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沈丹陽表示,據其了解,相關中國企業的行為完全符合當時中國的法律、法規。沈丹陽認為,美國法院基於中國企業在中國的合法行為而對其處以巨額的懲罰性賠償,並不合適。
面臨10億罰單 華藥欲提上訴
據了解,中國企業華北製藥集團及其旗下的維爾康製藥有限公司在北京時間15日被美國聯邦法院一審判決,因操控維生素C產品價格負有相關法律責任,而面臨1.62億美元(約人民幣10億元)損害賠償金。
華北製藥15日發公告稱,「目前尚未收到美方法院的正式判決文件,一旦收到文件,華北製藥將啟動上訴程序」。
從華北製藥集團發佈的公告來看,該案歷時8年。2005年6月維爾康公司收到了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法院的傳票及訴狀等相關訴訟文件。美國兩家公司向包括維爾康公司在內的6家中國維生素C生產企業提出反壟斷集團訴訟。起訴人稱「中國若干維生素C生產商由2001年12月開始共謀控制出口到美國和世界各地的維生素C的價格及數量,因而觸犯了美國的反壟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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