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昨天表示,中央在2017年實行普選的立場堅定不移,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的立場堅定不移,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立場堅定不移。喬曉陽「三個堅定不移」明確顯示中央底線:絕對不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喬曉陽強調對抗中央的人不能當特首是中央的底線,就是要讓香港的反對派及西方反華勢力從挑戰「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幻想中清醒過來,不要以為通過「真普選聯盟」或「癱瘓中環」,就可以威逼中央接受「逢中央必反」的人當特首。喬曉陽代表中央明確表態,也是為了讓香港市民自己去衡量,自覺不選與中央對抗的人。
堅定不移即穩定堅強、毫不動搖之意。出自《資治通鑒》:「堅定不移,則天下何憂不理哉!」喬曉陽提出的三個堅定不移既互相連貫,又形成一條清晰的底線:中央絕對不接受行政長官人選是與中央對抗的人,這是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必然要求。喬曉陽特別提到,香港回歸以來,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特區政府,都是以最大的政治包容來對待香港反對派的。但任何政治包容都有一條底線,這就是只要他們堅持與中央對抗,就不能當選為行政長官。
實際上,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會要求由愛國者來管治,管治者必須效忠國家。這是常理,也是常識。環顧世界上單一制國家,沒有哪一個中央政府會任命與自己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政府首長。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的這條底線,不只是為了國家的利益,從根本上講,也是為了維護香港利益,維護廣大香港同胞和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如果與中央對抗的人掌握香港的執政權,後果不堪設想,屆時中央與特區關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和內地的密切聯繫必然嚴重損害,香港社會內部也必然嚴重撕裂,這將根本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損害廣大香港同胞和投資者的利益。
中央政府在2017年實行普選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香港特區最終實現普選是中央提出來的主張,並通過基本法在憲制層面作出規定。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已經明確香港普選的時間表。在香港實行普選的依據是《基本法》,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提名委員會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全體合資格的選民普選產生。按照上述規定,將來行政長官普選時,由誰提名的問題已經解決,選舉權是普及而平等的問題已經解決,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問題已經基本解決,尚未解決、尚待香港社會討論解決的主要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提名行政長官的民主程序,一個是提名多少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對於這兩個尚待解決的問題,有一點也是明確的,這就是提名委員會提名與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是不同的。從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和全國人大的決定看,「提名委員會」是一個特定機構,屬於機構提名。正因為是機構提名,才有一個「民主程序」問題。《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是討論普選問題的共同平台。在是否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的問題上,中央政府沒有妥協餘地,香港社會也不會同意在這個問題上有妥協餘地。反對派提出「癱瘓中環」計劃,實際是要拆除香港通向普選的法治軌道,這肯定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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