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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交保後,步出法庭時頻說「謝謝大家關心」。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針對涉貪被押的南投縣長李朝卿日前交保後申請復職,「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日表示已收到公文,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只要相關人員沒有經一審判刑,「內政部」都必須讓他復職;至於批准的時機點,會再討論。
收回扣117宗 金額超3千萬
關於讓李朝卿復職是否會有道德上的爭議問題,李鴻源表示,「內政部」是「依法論法」,過去不論藍綠背景,只要沒有經一審具體求刑,都是讓他們復職,這也是「內政部」一向的處理原則。
李朝卿涉貪案於26日偵結,檢方查出李朝卿自2008年擔當首任南投縣長起,收取回扣的工程案件多達117宗,總金額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檢察官將依貪污罪對李朝卿與涉案的其他16名被告提起公訴;3月26日晚間李朝卿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27日一早縣府民政處人員把復職申請書送到縣長公館給李朝卿簽名,隨後民政處立即向「內政部」申請縣長復職;只要部長李鴻源批准,復職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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