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重慶市環保局26日發佈消息稱,新出台的《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辦法實施後,重慶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對銷售住宅進行聲環境檢測評價,並向購房者公示評價結果,若銷售住宅受到外界噪聲污染,開發商必須採取防治措施。
新辦法還規定,重慶禁止在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以及學校、醫院、機關周圍200米範圍內設立產生噪聲和振動污染的娛樂場所。12時至14時、22時至翌日8時,重慶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噪聲擾民的室內裝修等活動,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招徠顧客,禁止未經批准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違者將被處以最高500元人民幣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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