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深圳將出台政府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規程,並擬在未來以特區立法,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預算的監管,推動政府預算「陽光化」。
深圳市人大計劃預算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口徑預決算一般來講分為四大塊:公共財政、國有資本經營、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目前,深圳公共財政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已納入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保基金只作專項報告由市人大常委會議聽取審議。下一步,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的目標是將這四部分全部納入市人大審查批准。
據了解,目前國家層面對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尚無明確的法律規範。而《預算法》、《監督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對於審查監督的規定又過於籠統和原則,操作性不強。為此,深圳將制定政府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規程,規範審查監督程序,明確相關職責分工和審查監督方法。具體包括:明確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內容,建立全覆蓋的審查監督機制,推動「三公」經費的公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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