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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民眾2012年9月在街上破壞日本轎車。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廣東省珠海市首起「反日砸車」案日前公開宣判,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三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都構成了尋釁滋事罪,依法判決3人有期徒刑7至11個月。
法院經過查證,去年9月17日凌晨,潘某、黃某、路某三人,藉著酒勁,三人分別騎上兩輛摩托車,發現路邊停有日本品牌的小汽車,就撿起路邊的石頭,砸碎車玻璃,或者劃傷車身。事後經過鑒定,12輛日系車一共受損失人民幣11,000多元。
案發後,三人積極賠償了部分受損車輛的經濟損失,得到了受損車主的諒解。三人認罪並稱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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