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深圳將擴大禁煙力度。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港人今後在深圳禁煙區吸煙將面臨更嚴重的處罰。深圳近期擬舉行聽證會修改控煙條例,加大罰款額度,對吸煙者的處罰由以往的20元增加到500元。而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如餐廳等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煙職責且逾期不改的,罰款將提高至3萬元。
據悉,深圳早於1998年就出台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是全國較早進行控煙地方立法的城市。但一直以來,條例實施情況並不理想,十多年未開過一張罰單,飽受爭議。
城管等12部門具執法權
擬修改的條例草案有兩大變化,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罰款額度的大幅提升,除上述對吸煙者和場所經營者的罰款提高外,在限制區域或使用自動售賣設備銷售煙草製品,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罰款,亦從原來的3,000元增加至2萬元等。此外,針對有關部門解釋「開不出罰單」是因為「人手不夠」的情況,條例草案也將原先唯一的執法主體市衛生監督所,改為賦予教育、交通、文體、旅遊、公安、城管和市場監督管理等12個政府相關部門執法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