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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台資未充分享「國民待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09]     我要評論

 據大陸2004年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目前大陸限制外商(包括台商)投資的產業涉及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及第三產業中的多個行業。如公路客運、鐵路貨運、電信、信託等行業。

 部分行業允許外商投資,但具有股權限制,如基礎電信中的移動話音和數據服務、船舶和廣告等,外資比例不超過49%;經營書報雜誌、藥品、糧食、煙草等產品,超過30家分店的連鎖店不允許外方控股;壽險保險公司外資比例不得超過50%,證券公司外資比例不得超過三分之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3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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