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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郭兆東) 本地免費電視牌照屆滿在即,通訊事務管理局考慮續牌申請時,將評估電視台節目內容及違規情況,冀明年下半年提交予行政會議作進一步決定。此外,主席何沛謙指出,去年接獲電訊服務投訴按年增加6%,主要涉及流動數據及電訊商服務參差,當局正研究就《商品說明條例(修訂)》收集到的公眾意見,料條例今年第二季生效後,局方將負責調查違規個案,並交由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起訴。
近年廣播節目質素及內容備受關注,通訊局昨日回顧去年工作時透露,每一個「投訴個案」可包含多於一宗「投訴」,故當局雖合共接獲1,765宗投訴個案,按年微減約8%,但投訴宗數卻多達逾4.7萬宗,按年劇增逾14倍。
何沛謙稱,由於現有免費電視牌照將於2015年11月屆滿,如有關電視台有意續牌,最遲需於今年11月前向通訊局提交申請;當局亦已就節目內容及種類進行公眾諮詢,現已回收約7,000份意見。他續稱,當局在考慮有關續牌申請時,會全面評估電視台的財政能力、節目編排及節目內容,即使是過往的違規情況亦同樣會同時考慮,包括違規個案的性質及嚴重性,並召開公聽會收集意見,希望明年下半年歸納意見後,可提交予行政會議作進一步決定。
就本地廣播機構節目質素每況愈下,他指出去年共接獲逾4.7萬宗投訴,按年劇增14倍,當中逾4.2萬宗涉及對亞洲電視《ATV焦點》的投訴,主要投訴涉及市民不滿電視台對「個人意見節目」的內容表達形式,並同時認為節目內容失實、有誤導成分及欠缺事實根據。他表示,在整體接獲投訴中有逾4.2萬宗成立,形容為「破紀錄的投訴宗數」,並澄清當中大部分投訴均由市民以獨立方式提出,並非網上謠傳以一式一樣的「投訴樣板」提出投訴。
此外,何沛謙表示,鑑於去年有關電訊服務投訴按年增加6%,主要涉及流動數據通訊過量及電訊商服務質素參差,另有4家電訊服務持牌人,因作出誤導或欺騙性行為,及違反電訊牌照規定,被罰款5萬元至30萬元不等;故當局正研究就《商品說明條例(修訂)》收集到的公眾意見,料有關條例將於今年第二季生效,屆時通訊局將負責調查違規個案,並將結果交予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刑事或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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