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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妮妮生前生活照。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實習記者 顏原 深圳報道)11日下午3時許,深圳小女孩郭旭妮因罹患腦癌,搶救無效後過世。在她生前,父親為她簽署了器官捐獻書,最終妮妮捐獻了肝臟、腎臟、眼角膜和遺體,或將挽救至少4人性命。女孩的家人希望能夠通過這種方式,讓11歲的妮妮換一種形式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妮妮也是深圳市第106位多器官捐贈者。
「我們知道她遲早會離開人世,可我們不想就讓她這樣走了。如果捐獻器官,即使過了三五十年,她還活在這個世上。」妮妮父親郭志祥在徵得家人同意後,在去年11月簽署了器官捐獻書,願意將心臟、皮膚、眼角膜在內的10項器官全部捐獻。
去年3月,郭旭妮突然發現自己發生斜視,醫生檢查後確診為惡性腦瘤。今年1月,妮妮病情竟奇異般出現轉機,由ICU轉至普通病房,然而主治醫生卻認為後續治療並不樂觀。2月19日,妮妮突然心臟驟停,搶救後雖保有心跳,但卻陷入長期昏迷。近期,小女孩的病情又一次惡化,醫生隨即對其進行急救。
一直在ICU外為妮妮祈禱的爸爸郭志祥不知道自己已經多少次在ICU門外等候。最終妮妮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
遺體供深大教學研究
醫護人員忍著悲痛為妮妮進行了最後一次手術,這次是為了捐獻器官。紅十字會工作人員高敏透露,妮妮捐獻了肝臟、腎臟、眼角膜和遺體,至少可以為4名患者帶來新生的希望。作為深圳第106例多器官及遺體捐獻者,她的遺體將從廣州運送至深圳大學醫學院以供醫科教學研究。
「妮妮沒有走,她的器官以另一種形式活在這個世界上,她還在這兒。妮妮生前一直希望長大了能上大學,以後她就是深圳大學醫學院的無語老師了,相信妮妮在天之靈也會很欣慰的。」郭志祥哽咽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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