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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早前,尹先生購房申辦房產證,買房委託人拿走他18萬元後辦出房產證,可是他卻不知是中介人員夥房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串通以假發票抵賬,如今他卻面臨18萬元的房產稅重收問題。
據了解,目前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相關涉案人員已經被調查,一人被判刑11年,但尹先生的18萬元如何處理還未有結論。尹先生質疑,「報警不被受理,難道我要再掏18萬元?」
尹先生表示,去年他突然接到龍崗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的電話。對方說因調查龍崗房地產權登記部門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要他提供購房資料來協助調查,聽說牽扯到十幾名購房者,基本都是過戶過程中稅費出現問題。
近日,尹先生被告知其過戶稅票均為虛假,需要繳納二手房交易稅費18萬餘元。連日來,龍城稅務所工作人員屢次電話通知他去補交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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