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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中英雙方在1994年簽訂的《中英防衛用地協議》,列明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藍圖中,香港政府將於威爾斯親王軍營附近預留150米的最後永久海旁,供1997年後興建軍事碼頭之用。為遵照《協議》落實軍用碼頭,2000年,特區政府在經過諮詢後,公布中環解放軍碼頭在規劃大綱草圖位置,並於2002年向立法會提交中區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撥款申請文件,有關工程包括興建軍用碼頭供予解放軍使用,獲得立法會審閱及批准。
為配合1997年香港回歸,「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就香港軍事用地安排達成協議,在駐港英軍原來駐守的39幅軍事用地中,有14幅用地和4處重置的軍用產業,會於1997年7月1日由中國駐軍接管,以供防衛之用,其餘25幅軍事用地則已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交由香港政府處置,而前14幅軍事用地的保養工作由國家的駐軍負責,而後25幅用地則不會用作軍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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