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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赤柱對開海面上周四發生撞船意外,至今證實4人死亡,仍有2人失蹤。肇事2艘內河船船長及舵手共4人,被控2項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名,昨日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續還柙至5月22日再訊。
4名被告分別為「旺達6」福建籍船長阮存財(49歲)、同鄉水手施書明(30歲)、「海邦達199」汕頭籍船長林如林(58歲)及浙江籍水手金先玉(46歲)。
控罪指,今年4月18日,4人身為2船船長或舵手,在無合理辯解下沒有採取足夠的積極或預防行動,以避免雙方船隻碰撞,危害2船船員安全。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就合適的控罪及控罪上訂明的案發地點,索取法律意見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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