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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目睹汪偽漢奸的最後一刻》
丁默村(1901-1947),湖南常德人,汪偽中央常委兼社會部長、交通部長。人稱「丁屠夫」,是汪偽政府裡的超級特務。
按理說,對於一生專搞特務活動、經歷過很多血腥場面的他,在面臨公審時理應表現出一定的沉著和冷靜。可是,誰想到他內心裡卻是一個膽小如鼠的傢伙。南京高等法院刑事案件一庭庭長金世鼎負責審理丁案。審案那天,時間持續了八九個小時,身體健壯的金庭長不吃不喝,一點也不在乎。但體弱氣衰的丁默村早已招架不住,臉色慘白,氣如游絲。當庭長宣判他死刑時,丁某雙眼發直,兩腿發軟。若不是法警及時相扶,早已跌倒在公堂上了。
1947年7月5日,是丁某被執行死刑的日子。那天,面部慘白血色全無的丁默村是在兩名法警的攙扶下被抬進法庭大門的。當檢察官問他有無遺書時,他頹然欲倒,法警急忙扶住他。待檢察官下達行刑令時,他更是雙目半閉,全身攤地,最後總算在兩名法警的「抬舉」下,狼狽地完成了自己的人生「謝幕」。
殷汝耕飄逸不失「風度」
殷汝耕(1885-1947),浙江平陽人。早在盧溝橋事變之前,殷就和日本人勾結,悍然宣佈仍處於國民政府管轄之下的冀東自治,成為人們口中的「漢奸祖宗」。1947年7月,被南京法庭判處死刑。
據《前夕》透露,庭審時,殷針對法官稱其為「老牌漢奸」進行了辯解。他辯稱,當年之所以搞冀東自治,為的是暫圖緩衝日寇之毒手,以謀華北數省之安全。自己表面上暫行脫離中央,虛與日人委蛇,應該算是「曲線愛國」。話雖這樣說,但殷汝耕私下卻自知難逃一死。因此在公審期間,殷不僅心平氣和,而且還不失「風度」,穿著一襲綢袍,在優雅、安詳之外,竟還顯得有些飄逸,絲毫不像一個已經年過花甲的「老牌漢奸」模樣。
1947年12月1日,殷汝耕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二之二) ■來源:人民政協網 作者:周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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