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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最終在2012年3月才完成有關閘口改建工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申訴專員公署接獲市民投訴,指近年多次見到有車輛駛入金山郊野公園的禁區。公署調查後發現,政府早在2003年已同意在金山郊野公園設置閘口,阻止車輛進入,但就拖延8年至2012年3月才完成有關工程。公署批評,漁護署及運輸署無協調和溝通,互相推卸責任,影響政府形象。
文件延誤 改建「搞好耐」
有市民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金山郊野公園內一路段的入口處設有交通限制標誌,禁止車輛在公眾假期駛入,但卻經常有汽車進出,且該處既沒有架設閘欄,亦沒有員工看守。申訴專員調查後發現,多個政府部門(包括漁護署、運輸署及路政署)曾在2003年底舉行會議,決定在事涉路段入口裝設閘欄,並由漁護署在公眾假期前後負責架設及收回該閘欄。雖然路政署在2006年已完成閘口工程,但漁護署指閘口位置有問題,令較長車輛車尾伸出公路,形成潛在危險,其後又因文件延誤,令承建商在2012年3月才完成有關閘口改建工程。
批漁署運署無協調互卸責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莫靈欣批評,漁護署處理違規行為態度消極,沒有做好保護郊野公園的職能,亦浪費資源;而運輸署亦沒有考慮臨時措施解決問題,署方亦因為內部文件傳遞失誤,延誤審批承建商申請近1年,公署指不能接受。申訴專員黎年稱,此事再次顯示政府部門在處理跨部門問題時,只狹隘地考慮各自的工作、沒有充分協調、欠缺承擔,經多番折騰才能在事涉路段落實架設閘欄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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