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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趙根大去台灣旅遊時,在野柳岩留下的刻字。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人民網報道,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本月中旬在國務院會議上直指,「部分遊客的素質和修養還不高,常常遭到媒體的非議,有損國人形象」。他強調,治亂必用重典,《旅遊法》就是可用的重典。
汪洋在國務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電視電話會議上做出上述表態,這部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旅遊法》,對旅遊市場經營者和遊客的行為均做出要求。汪洋尤其強調將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旅遊環境、擾亂市場秩序、侵害遊客權益的不法行為,特別是對非法經營、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變行程、指定購物場所、誘騙和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為,要從嚴懲處。
汪洋指出,「部分遊客的素質和修養還不高,常常遭到媒體的非議,有損國人形象」。《旅遊法》同時對旅遊者的文明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對不文明行為作出了禁止規定,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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