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證,近日被網友廣泛關注的敦煌古跡留名事件,其當事人宋某13年前曾為本報河南辦記者。2002年,此人因違反報社規定被除名,後去向不詳。這一事件雖然發生在13年前,但其影響之壞,令本報蒙羞。連日來,本報同仁對此有辱報格之行為,非常氣憤並同聲譴責,如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本報願意全力配合。■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