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以往按照「武器出口三原則」,實行禁止對任何國家出口武器的方針,然而近年卻試圖突破限制,如前年宣布放寬規定,允許日企參與跨國武器研製項目,令「三原則」名存實亡。
日本1967年4月針對武器出口提出三項基本原則:不向「共產主義國家」、「聯合國禁止國家」和「引發或即將引發國際爭端的當事國」售武。1976年2月,時任首相三木武夫提出對「三原則」對象以外地區亦禁止售武。國會其後在1981年1月作出相關決議,自此一直實行禁止出口武器的方針。
2006年時任首相小泉純一郎以協助印尼打擊海盜、保護海路運輸安全為由,向該國提供3艘武裝巡邏艇,為放寬限制打開大門。日本政府前年12月進一步放寬限制,允許符合「和平貢獻與國際合作」理念的裝備出口,將兩棲飛機US-2剔除出禁止出口名單,造就今次交易。
分析:留人才保國安 增出口遏成本
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關係教授山本武彥指,日本政府數年前決定將軍用技術轉化民間用途出口,以促進國防產業發展,否則三菱重工和川崎重工等國防重心企業將難留住人才,有損日本國家安全。增加出口同時亦有助降低單架飛機成本,減少自衛隊採購開支。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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