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政府網29日發佈《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的通知》。規劃分為十部分,從創新基礎設施、創新主體、創新人才隊伍和制度文化環境等方面對推進中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做出總體部署。
統籌部署 激發活力
規劃稱,「十二五」時期中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總體部署是:加強政府統籌規劃指導,更加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社會創新主體積極參與,重點推進科學研究實驗設施和各類創新基地建設,加強科技資源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健全國家標準、計量、檢測和認證技術體系,支撐科技跨越發展;加快推進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工程化能力建設,提升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和公共服務水準,構建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區域創新體系,支撐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加強創新主體能力、人才隊伍和制度等創新環境建設,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提高創新效率和效益。
規劃指,當前中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創新能力建設缺乏系統前瞻佈局,與世界先進水準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創新資源配置重複分散、使用效率不高、共享不足;企業創新動力和活力不足,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投入不足與結構不合理並存,持續投入機制尚未形成;知識產權保護等創新環境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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