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 近期,兒童受猥褻案件頻頻發生,保護兒童再次引起公眾重視,成為社會熱點。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介紹,2011年以來,深圳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猥褻兒童案105件,受害兒童大多在10歲以內,有7成發生在原關外地區教育場所、校園僻靜段、城中村等地區,有6成以上為熟人作案。
據統計,2011年,深圳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猥褻兒童案件42件,2012年為43件,2013年至今20件。近3年來,全市審查起訴猥褻兒童案件105起。
作案者多老師保安司機
辦案檢察官表示,案件多呈現出3大特點:首先大多被猥褻是女童,且年齡在10歲以內。其次,大多猥褻案件發生的時間為孩子放學後。第三,有6成以上案件為熟人作案,75%的案件發生在深圳原二線關外的地區。
梳理近3年來的案件不難發現,教育場所已經成為威脅兒童案件的多發地帶,而作案者首先以老師、保安、校車司機為主,其次是同事、小區保安、父母的朋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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