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 上海某公司老闆王先生將2,000萬元存入銀行,孰料半年不到,賬戶內只剩5000餘元,查詢下發現是被一名姓張的陌生人取走。王先生報警後才得知,辦理開戶時,銀行工作人員偷印了他的身份證,並私自截留了配套銀行卡。之後該工作人員又將王先生的銀行卡和密碼連同身份證複印件一起給了張某,這樣張某就輕而易舉地將錢劃走。
庭審中,銀行辯稱,幫助王先生填寫開戶資料的兩名工作人員均非該支行正式員工,並認為王先生應向犯罪嫌疑人索賠。對此,王先生認為,是櫃面工作人員違規將銀行卡交給了犯罪嫌疑人導致了案發;而且張某僅憑複印件就順利劃款,銀行也屬違規操作。
法院最終判決銀行賠1,600萬元,用戶自擔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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