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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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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對台灣主要開放項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6-22]     我要評論

通訊電信:允許台企在福建經營電子商務,台資持股比例可達55%。

金融:台業者可在上海、福建、深圳各設立1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持股可達51%。

醫療:台業者可在閩粵兩省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殘疾人福利機構。

運輸:陸方承諾開放台資在福建獨資經營港口裝卸及貨櫃場服務。

建築:台灣業者可在大陸設立建築設計企業,並可設立建築工程企業,及可以參與大陸工程投標。

台灣對大陸主要開放項目

旅遊:允許大陸在台灣提供旅行社及旅遊服務,以3家為限,且只能接待台灣人;陸企也可赴台開旅館、餐廳。

金融:已在台灣設有分行的大陸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增設分行,大陸的銀聯公司也可申請赴台設點。

印刷:允許大陸服務者在台提供印刷及輔助服務,但持股不能超過50%。

運輸:大陸貨運、纜車業可到台設點,可在台設客運轉運站。

電影:台灣把每年10部大陸電影進口配額,放寬至每年15部。 ■資料來源:中通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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