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鍾洲
斯諾登昨突離港令不少人感愕然,但鑑於美方已公開其三大罪名,他急切離開也絕不出奇。由於美方提出刑事檢控後,可發出國際刑警紅色通牒,屆時斯諾登嘗試離港便極可能被拘,可見他要前往其他遭引渡機會更低國家的「天窗」已接近關閉,唯有溜之大吉。
據「維基解密」稱,斯諾登是主動要求他們協助離港的,可以相信,在港逗留接近一個月的斯諾登,是因為知道美方已經落案起訴他後,估計繼續留港被捕風險極高,所以當機立斷決定離開。
《南華早報》早前引述消息指,斯諾登是否能以自由人的身份離港,取決於香港警方何時根據美方指控發出拘捕令,而相關程序截至前晚仍在安排。發出拘捕令後,警方會把斯諾登的資料交給入境處,屆時他將無法離境。報道引述本港法律界人士稱,法庭可迅速授權作出拘捕,無需先經過斯諾登律師抗辯。
路透社前日引述奧巴馬政府高層消息稱,若港府不立即行動(引渡斯諾登),將影響美港雙邊關係,顯示美國已就事件不惜高調地、公開地向港府施壓,相信這也是令斯諾登決心離港的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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