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潘恆 杭州報道)浙江省高院昨日上午開庭再審1995年發生的「蕭山5青年劫殺出租車司機案」。出庭檢察員提出,原判認定原審被告人搶劫作案的事實有誤,建議予以糾正。
5青年1997年分別被判死緩及無期徒刑,服刑17年後,杭州警方在2011年7月比對指紋發現,一盜竊前科人員指紋信息與案發現場提取的指紋信息一致。2012年12月,「真兇」項生源歸案。此後浙江高院立案複查,定於昨日開庭再審。
據5人此前指控,在派出所審訊和收容審查階段,他們均遭刑訊逼供。據當事人之一田偉冬先前對內地媒體表示,他被刑警一邊質問,一邊扇巴掌、用腳踢。送院包紮後,更被帶回審訊室繼續毆打和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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