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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鬧自殺母女向警員講述被停綜援經過。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對靠綜援生活母女,報稱離港回鄉短住數月被停發綜援,所住公屋亦被收回,昨晨在灣仔社會福利署總辦事處所在的胡忠大廈天台圍欄外危立,警方聞訊與消防到場,迅將2母女帶離險地,由於母女情緒激動,擾攘一番後被制服送院。警方初步調查得悉兩母女因生活問題不開心,列作「企圖自殺」。社署證實該對母女一直有領綜援,因超出離境期限才停發綜援。
離港日子 與社署有「時差」
事主分別66歲姓岑母親及其35歲姓黃女兒,屬綜援家庭,本居於葵涌石籬h中轉屋。現場消息稱,2母女獲救後聲稱離港僅4個月,但社署指2人離港近18個月。
現場為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昨晨10時半,一名26歲姓江維修工人上天台工作時,驚見岑2母女在天台欄河外圍危立疑企圖跳樓,馬上報警。警方接報與消防到場,迅將兩母女帶離險地。據悉2母女沒有受傷,但當警員安排送院檢驗時,2人同情緒激動,聲言要見社署署長,擾攘一番後,2人終被綁起送院。
聲言要見署長 終被綁送院
社署發言人表示,社工一直有就2母女福利事宜提供協助,包括經濟援助及住屋方面的支援。根據記錄,事主家庭一直有領取綜援金,但2人自2011年11月起離境後與本署職員失去聯絡。由於有關時期已超出離港期限,因此被停止發放綜援金。及至今年4月下旬,事主再到社署東元朗社會保障辦事處,表示想重新申請綜援,職員隨即向事主發放緊急現金援助以解其燃眉之急,並安排向事主發放綜援金。住屋方面,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亦已於6月向事主發放緊急援助金以協助她應付租金開支。
昨日事發前,兩母女並沒有接觸社署,社署會繼續跟進有關個案,包括協助申請體恤安置及輔導服務,以提供適切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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