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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平均每3個老人中就有1個空巢老人。新法將「常回家看看」納入法律範疇,體現出對老年人精神贍養的關注。 網上圖片
——網友:沒時間怎麼看? 盼出台「探父母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老人為讓兒女常回家看看,不得不對簿公堂的事件屢見不鮮,但苦於無法可依,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也傷透腦筋。7月1日起,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連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批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法規正式施行。從此以後,兒女若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將會被認定為違法行為。
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8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如贍養人在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
精神贍養受關注
此外,針對「不孝子」不履行贍養義務,外界不便介入的現象,新法規定: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有調查顯示,子女不在身邊而不得不獨自居住的「空巢老人」,在中國有6,200萬,也就是說平均每3個老人中就有1個空巢老人。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莫過於親人的照料和慰藉。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表示,是次新法將「常回家看看」納入法律範疇,體現出對老年人精神贍養的關注,「來自社會的關愛對於老年人而言非常重要,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親情關愛。」
倡公司同擔法律責任
但有調查顯示,超過八成的外出打工者,超過半年才能見父母一次,「常回家看看」的要求對他們來說難以實現。為此,許多年輕的打工者紛紛在網上吐槽「沒錢沒時間怎麼看?」眾多網友提出,如果子女不常常回家看看算違法,那麼不放員工探親假的單位也應一併承擔法律責任。
李先生的獨子在外地工作,一年才回家一次。李先生說,「兒子是想回家,但假期還經常要加班,根本沒有時間回家。即使他們長期不回家探親,又有幾個父母會去狀告自己的兒女呢?」他希望新法能明確規定,工作單位給予員工「探望父母假」。
不少法官表示,新法條畢竟開始實施了,希望最高法院盡快出台司法解釋,對新法條的實施制定出可操作的實施細則,比如經常看望老人的標準、子女拒不探望父母該如何執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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