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網報道,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昨日對一起贍養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這起對「常回家看看」訴請的判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施行後的首例判決。
監管執行無具體規定
案件中,原告儲某是77歲高齡的老太,被告馬某、朱某則是她的女兒、女婿。此前,儲某與一雙兒女簽訂協議,寫明其由女兒、女婿負責養老,但多年相處之後,儲某與女兒一家產生矛盾,後更是賭氣出走至兒子家居住,至此,儲某與女兒馬某一家算是「劃清了界限」。
儲某一怒之下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法官在協調未果的情況下,依法判處被告馬某每兩個月至少需至儲某居住處看望問候一次,端午節、重陽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節這些節日,馬某也應當至少安排兩個節日期間內看望。
北塘法院院長袁挺表示,近年來精神贍養案件出現比較明顯的增多趨勢,老年人自我維權的意識也在增強,今後類似的案件或許會越來越多。他認為,儘管新法將「常回家看看」寫入條文,但對於如何監管執行並沒有作出具體規定。此次案件判決只是一個嘗試,實際效果如何,還需司法實踐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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