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瀛戈 深圳報道) 因被誣陷策劃章子怡「情婦門」事件,該案件經過9個月的審理,范冰冰起訴畢成功和黔訊網一案昨日上午終於得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范冰冰終審勝訴。法院維持原判:畢成功及貴州易賽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黔訊網的主辦公司)需向范冰冰公開刊登致歉聲明,分別賠償范冰冰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和3萬元,但范冰冰對獲賠償金額並不滿意。
正在拍戲的范冰冰昨日表示:「對於判決勝訴這個結果我很滿意,謝謝法律為我正名, 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來圍攻你,甚至是辱罵你的家人。可是我『即便躺槍,也要身姿優美』,我不能容忍不真實的事情,所以我會一直用法律保護自己跟那些惡意造謠的人對抗。」
談到判決的賠償金額,范冰冰承認跟自己提出的申請確實存在差距。對此,她也無奈表示:「我問過律師了,他說這是目前中國司法實踐中很正常的一個標準。所以我深刻地覺得,在中國,名譽不值錢。今天讓他們賠的是5萬,但如果換作是賠500萬,那這種惡意中傷的事情還可能捲土重來嗎?如果知道惡意的影射造謠會帶來很嚴重的後果,我相信這些人在開口或者下筆前會更尊重事實。今天我可以請律師,也有媒體監督,但是很多被惡意中傷的人沒有這個力量,因為在中國打官司要花很多錢和精力,他們不是不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是能力有限,最後只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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