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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老漢文叔在深養老「樂不思港」。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數以萬計居粵香港長者期待的「廣東計劃」終落實推行日期。為了盡早協助有需要人士,特區政府昨公布,將原定11月推行的「廣東計劃」提前至10月1日推行,並由今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最快10月獲發津貼。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毋須每年回港,亦可獲發每月1,135元高齡津貼。當局預計,約有3萬名在粵居住的香港長者受惠,每年涉款約3.9億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若計劃運作暢順,不排除於1年後將「廣東計劃」涵蓋至長者生活津貼。
上屆政府在2011年施政報告公布的「廣東計劃」,經兩年時間籌備,終落實於10月1日推行。「廣東計劃」目的是讓選擇移居廣東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毋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高齡津貼,津貼金額將會根據既定機制,每年作出調整。
住滿60天 符合「廣東」資格
「廣東計劃」的成功申請者每年可享有305天離開廣東寬限,換言之,長者需在廣東(非香港)居住滿60天,才可領取「生果金」。為便利已在廣東定居的長者申請人,社署會在「廣東計劃」推行首年(即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豁免長者須在申請計劃前,連續居港1年的限制。
設辦事處 專門處理申請
為了讓受惠人或其親友知悉計劃詳情,社署將由即日起,透過在電子媒體播放政府宣傳電視短片及電台聲帶,以及在跨境巴士上播放宣傳短片。為配合計劃的推出,社署已特別在上水設立辦事處,專門處理「廣東計劃」的申請,並於今日開始投入運作,張建宗與社署署長葉文娟昨日到辦事處視察。張建宗表示,長者有兩個月的充分時間提出申請,毋須急於前往專設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出申請。
有關長者只需先填妥「廣東計劃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兩張近照寄回上水社會保障辦事處便可。當社署接到申請表後,會透過預約安排,邀請申請人到辦事處親身會面及完成申請手續,最快10月2日面見及於7個工作天後向申請人的香港戶口發放津貼。張建宗強調,長者只要在10月1日或之前向社署提交申請,無論何時獲批,只要申請人在10月1日或之前已符合所有領取資格,均可領取由10月1日起開始計算的津貼金額。
委託機構負責個案覆檢
此外,社署已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廣東計劃」的代理機構,負責進行個案覆檢。若有申請者行動不便或有健康問題,則須提供當地公立醫院或診所的證明,並由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跟進及協助他們申請。「廣東計劃」的申請表格及申請指引,可從社署「廣東計劃」網頁下載,或到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及在廣東省多個指定地點,包括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及工聯會設於廣東的多個辦事處索取。
張建宗重申,「廣東計劃」並非鼓勵長者到廣東養老,而是給他們提供一個選擇。他又指出,由於內地的法例問題令匯款有許多掣肘,故只能將津貼存款到受助人在香港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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